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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2016.12.23

6163am银河线路各位同学,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将校园卡放在桌面上,书包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教室前面,注意关闭手机。在答题本每页正面答题背面打草稿,禁止自带草稿纸,答题本不能拆开使用。

     没有参加课程评估的同学请尽快完成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才能通过教务网及时查看成绩。评估通知请见http:/undergraduate-notice/4873。

     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2016-2017(1)考试安排 (请以教务部网上学生服务中心内信息为准)

 

 

6163am银河线路本科生教务办公室

2016.12.23

       考试时间:        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晚上6:30-8:30

     另,6163am银河线路开设的课程(课号前四位为0033)需要提交期末书面报告的,请使用统一封面(在学院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课程及考试中下载),左上角装订。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我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2017年1月2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公选课、通选课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日,由于今年元旦假期正好在本周内,元旦假期中的考试可以按照原计划安排进行,也可以在不影响所有考生考试安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具体程序是,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院系教务员报教务部处理。

    另外,12月24—25日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上占用了学校大部分公共教室。请院系在安排1月1日的考试时统筹考虑。

2、公选课、通选课以外的各类课程考试一律安排在2017年1月2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的考试周内进行,原则上不能提前考试。1月2日的考试照常进行。

3、考试周内的考试时间安排是: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晚上6:30-8:30

4、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大学英语:大学英语:2017年1月3日(周二) 晚上6:30——8:30(所有大英课程都在此时间考试,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在教务部电子公告栏、北大BBS课程版面和大学英语教研室版面、文史楼三层楼道内公布)

军事理论:2017年1月4日(周三)晚上   16级本科生

政治理论

2017年1月5日(周四)晚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6级学生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6级学生

2017年1月6日(周五)下午:形势与政策            14级学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5级学生

2017年1月6日(周五)晚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5级学生

文科计算机基础(上): 2017年1月11日(周三)上午      16级学生

以上四类公共必修课的考场安排分别由大学英语教研室、武装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学院另行通知。其他多个院系学生修读的课程,如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普通物理等的考试,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

 

二、纪律要求

6163am银河线路一贯提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各院系考前要开好“三会”――院/系办公会、教师培训会和学生动员会,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特别是闭卷考试时不允许考生以任何理由将手机、纸张带入座位。同时对学生进行考前思想动员和教育,把违纪作弊的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2位以上监考老师的签字。

作为6163am银河线路学生则更要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除教师指定的用书用具外,严禁将参考书、复习资料、草稿纸、手机、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辞典等电子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凡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或准备放弃考试的课程,必须提前履行书面申请缓考或申明的手续,未经批准缓考而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处;对没有参加考试却出现写有其姓名的考卷,按我校有关管理规定视为“代考”处理。凡发生在论文和报告中抄袭或在考场违纪作弊,将根据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6163am银河线路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仍将由教务长办公室组织教务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共同进行。

 

 

 

教务部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