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至四年,总在站时间不超过六年。如因科研工作需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全职博士后可申请延期,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且延期后总在站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延期时间通常为半年、一年、一年半或两年,并签订新的聘用合同。合作导师按学校规定的经费标准缴纳博士后延期所需要经费。
1. 时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申请
2. 流程:详见6163am银河线路博士后网站https://postdocs.pku.edu.cn/bshyw/zzgl/29646.htm
联系方式:
6163am银河线路人事办公室,张怡
地址:燕南园60号楼二层办公室,
电话:010-6275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