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6163am银河线路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报系统及准备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我校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日程安排,现将开通我校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及准备申请材料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申请资格及条件、拟申请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我校在校学生,可于 2011年1月5日 24:00起,登录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y.pku.edu.cn:8080/py/),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流程和报名说明,填报相关信息并核实无误后,打印申请表。
二、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核实无误、打印申请表后,本人应签字确认,并请本校导师(本科生可请毕业设计或论文指导教师)签署相关意见,按照“6163am银河线路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及其附件(http://grs.pku.edu.cn/gjjl/gjgpyjsxm/32gztz/12575.htm)的相关要求和各院系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其具体要求、有关辅助材料和参考模板,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grs.pku.edu.cn/gjjl/gjgpyjsxm/32bgxz/)。
三、各院系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政策和我校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学科发展需要,以“一流院校、一流导师、一流专业”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制定具体的选派方案,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并于 2011年3月2日前 ,将2011年度的具体选拔方法、遴选情况等,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其余事宜,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另行具体通知。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275-5598,6275-1352,grshefeng@pk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
附件3: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
(2011年2月份提交申请,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
1、6163am银河线路201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申请者完成6163am银河线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该表。报名系统2011年1月开通。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具体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应是无条件的邀请函或PhD录取通知书。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1)联合培 养博士生申请者的 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必需内容务必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须注明申请人外语水平情况并说明符合国外院校的要求,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2)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dent),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如因拟留学院校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的意向性录取通知,内容要求同上。
(3)如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4)专项项目渠道对邀请函/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规定执行。
3、免学费证明、其他费用说明
相关内容已体现在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中,此项材料可不再附。内容应包括: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联合培 养博士生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额度)。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
4、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语言水平合格证明
联合培 养博士生申请者 ,除在外方邀请函中注明外语水平符合外方要求外,应提供托福、雅思、WSK等英语语言水平考试成绩,以有效期内成绩为妥。如有已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但正式成绩单尚未寄到,可由学生本人在网上打印成绩,导师和院系签字盖章确认。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提供雅思、托福等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水平合格、达到录取要求的证明。
5、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研修计划/学习计划
内容应包括:研究课题的名称,课题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的后续工作等。
联合培 养博士生研修计 划须由中外双方导师签署有关意见并签字确认。
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交学习计划,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暂无确定外方导师,可由本校导师签字或所在院系审核并签字。
研修计划/学习计划须用外语撰写,篇幅须在1000字以上,参考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
英语以外语种需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
6、本校导师、外方导师的简历
内容应包括: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以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内容简要,重点突出,篇幅以3-5页为宜,并注明信息来源。
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可由国内导师代为提供并签字。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简介栏中说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国内导师信息时,可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为国内导师。
7、在读证明
提交初审材料时,在校研究生暂不提交在读证明,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并列入拟上报推荐名单后,在读证明由研究生院统一开具后补充进申请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初审材料时,需提交教务部开具的在读证明。
8、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概况
概括参与科研及取得学术成果的有关情况,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等,应列出论文或著作题目、作者排名、所载期刊、刊号(专利号)、页码、时间等信息。
如尚未有相关学术成果公开发表,则概述本人的科研情况及学术研究经历、阶段性学术成果或进展等。
参考格式见研究生院网站。
9、成绩单复印件
自本科阶段起的各学习阶段成绩单,直至最近一学期。
目前为我校硕士生、博士生,之前在其他高校学习者,请务必同时准备原学校开具的相关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复印件(5年内获得级别最高的即可,原则上不超过3项)
1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13、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有专项项目途径的申请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应同时按照项目简章要求准备对外联系申请材料,具体参见专项项目简章。
14、前往世界顶尖大学和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的申请者,需另提供留学院校收取学费明细表(须由留学院校提供,或在留学院校网站上直接打印并注明来源网址),需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2封(校内、外各1封,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有单位抬头名称的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以及校内专家、所在院系评审推荐表(参考格式见研究生院网站)1份。
15、其他可证明双方合作基础或申请者本人认为必要的补充材料
例如:双方院校、院系已签有联合培养协议或合作协议,可提交复印件。
16、申请材料目录(即申请材料清单),
经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清单置于整套申请材料首页,整套材料用燕尾夹子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便于后续评审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