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度通用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用岗位聘任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要求,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不合格或出现问题者,单位不得推荐聘任。
(二)以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据,加强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各类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三)公平、公正,择优竞聘。各类岗位的聘任应严格依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在岗工作业绩,达到岗位的合理调整与适度流动。
(四)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或初次就业“不确定档次”者,方可申请聘任高一级通用岗位。
(五)至2018年9月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方可提出申请。
二、通用岗位聘任工作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聘任。
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由二级单位根据《6163am银河线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推荐聘任人选。二级单位推荐的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选,经学部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由学校聘任。激励条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新聘人员的通用岗位聘任,在引进时由二级单位根据《6163am银河线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以及引进人员原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进行推荐。新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重新确认的,确认后方能聘任到通用岗位相应级别。
(二)管理岗位
聘任管理职员的范围:指已纳入职员制的人员。
一至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按国家干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四级以下职员岗位聘任将严格按学校岗位聘任条件(见附件)执行,不符合聘任条件者,不得申请。
五、六级职员岗位聘任程序。
个人申请。
申请聘任五、六级职员者,应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结合本职工作的研究成果及其它业绩。申请人职务任职时间截止于2018年3月31日。
民主测评。
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民主测评,测评范围应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职员代表、教师代表或服务对象代表等。测评人数应不低于15人,其中,属于教学科研的二级单位,教师代表数不得少于测评人数的1/2;其他二级单位,服务对象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测评人数的1/2,非本单位的服务对象代表数不得少于服务对象代表总数的2/3。申请人需在测评会上进行述职。民主测评情况中“同意任职”数超过1/2,二级单位方可推荐至学校审议。
二级单位审议及公示。
经二级单位集体审议,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人事部。
学校审议。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督全校通用岗位聘任工作,并受理相关投诉,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
联系人: 项燕
联系电话: 62754108
附件:1. 2018年度通用岗位聘任日程安排
2. 四级以下职员岗位聘任条件
6163am银河线路人事部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
2018年度通用岗位聘任日程安排
1.11月2日前,各单位完成聘任推荐工作,将材料报学校人事部。报送材料包括:
A.专业技术岗位
①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报告;
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名单》(由系统导出打印);
③推荐新聘二级、三级岗位人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二级、三级岗位推荐人员情况简表》(A4纸单页)。
B.管理岗位
①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报告;
②《管理岗位聘任名单》(由系统导出打印);
③聘任五、六级职员岗位需提交个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字数不超过2000字);
④拟聘任五、六级职员测评汇总表;
⑤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包括:单位五、六级职员的聘任过程及推荐意见,民主测评人员构成、测评结果等)及公示材料(单位盖章);
⑥《6163am银河线路管理岗位聘用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岗位有变动人员填写)。
2.11月5日-11月8日,学校科研部、社科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审核各单位推荐拟聘二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情况简表》。
3.11月12日-11月16日,各学部、分会学术委员会审议。
4.11月26日-11月30日,校学术委员会(校聘岗委员会)审议。
5.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附件2:
四级以下职员岗位聘任条件
五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五级职员:
1.任处级正职且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满2年;
2.任处级副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0年。
六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六级职员:
1.任处级副职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
2.任科级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8年且参加工作满12年。
七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七级职员:
1.八级职员任职满3年;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参加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7年;
4.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者。
八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八级职员:
1.九级职员任职满3年;
2.双学士学位获得者见习期满者;
3.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4年;
4.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者。
九、十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九、十级职员: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为九级职员;
2.大专及以下学历,参加工作满6年可聘为九级职员;3.大专及以下学历见习期满的,可聘为十级职员。
注:参加工作的年限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