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请输入关键字
【工会】计生工作通知
2012.02.22
  一、事业编制教职工(含博士后)领取幼儿托补费事宜 1、已入北京市户口的新生儿,从新生儿第七个月开始享受幼儿托补费,发至幼儿上小学为止(最大不超过七周岁),由父母双方单位分别承担。 2. 北大教职工在本单位/院系开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十位工资号、新生儿出生年月日、入户时间;并持新生儿户口本、校园卡至计生办登记。 3. 幼儿托补费每人每月40元,北大教职工幼儿托补费随工资发放。 联系人:6163am银河线路 朱凤荣老师   联系方式:62751993, zfr@pku.edu.cn   二、领取独生子女费事宜 1. 如果已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将申请单连同工资号送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每月伍元。 2.如果工资条上未见“独保”或孩子已超过应拿年限还有“独保”,请与计生办公室联系查询。 6163am银河线路计生办公室办公地点:北大西门对面的蔚秀园内(从畅春园食堂北侧小门进,一直向西),电话:62753731。   院工会 2012年2月22日